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涉师舆情防范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5-11-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涉师舆情防范处置预案

2025年10月28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粤工程职院党委发〔2025〕57号文公布,自2025年11月1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有效研判和及时应对师德舆情,预防、预警、消除和迅速处理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隐患与重大问题,最大程度降低负面舆情对学校声誉、教学秩序及师生权益的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教职工(以下统称“教师”)引发的,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传统媒体等渠道传播,可能或已经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各类舆情事件。

第三条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抓早抓小将涉师舆情防范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从源头减少舆情隐患;加强日常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职责,构建校院两级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处置。发生涉师舆情事件,要抢占有利“时间窗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有序开展处置工作。

4.实事求是积极引导、依法处置。以事实为依据,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既要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也要维护教师正当权益。客观公正地处理涉师舆情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学校涉师舆情防范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职校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审计工作部、纪检室、组织统战部、宣传部(武装部)、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部、科学技术部、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后勤保卫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等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职责:全面领导学校涉师舆情防范处置工作,研究决定舆情事件的处置方案和应对策略;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协调校内外资源,保障舆情防范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对舆情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处置情况。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1.舆情监测组

成员:由宣传部(武装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职责:利用专业舆情监测软件和人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涉师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对舆情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研判,评估舆情性质、发展趋势和潜在影响。

2.调查核实组

成员:由纪检室、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部、科学技术部、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涉事教师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对舆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出对涉事教师的处理建议。

3.新闻发布组

成员:由宣传部(武装部)、相关职能部门及涉事教师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和发布内容,经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媒体沟通与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正面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舆情处置组

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审计工作部宣传部(武装部)、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涉事教师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具体组织实施舆情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及时反馈处置进展情况,确保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5.善后处理组

成员:由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工会、相关职能部门及涉事教师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对受舆情事件影响的师生进行安抚和心理疏导;妥善处理舆情事件的后续事宜,如恢复教学秩序、化解矛盾纠纷等。

第三章 舆情防范机制

源头防控

强化师德建设,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严格落实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行为准则、师德评价考核、师德失范处理等制度体系,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关注教师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畅通师生、家校沟通渠道,及时化解潜在矛盾。

风险排查

各部门定期对涉及教师的风险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师生矛盾、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等容易引发舆情的领域。建立风险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分类梳理,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监测预警

舆情监测组要密切关注网络动态,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涉师舆情信息。建立舆情预警机制,根据舆情的性质、严重程度、传播范围等因素,将舆情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个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对准备。

第四章 舆情分级与响应


舆情分级

1.一级(重大)舆情。涉及违法犯罪、严重师德失范行为,在全国范围传播,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对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2.二级(较大)舆情。涉及违规违纪、较重师德失范行为,在全省或行业范围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对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较大影响。

3.三级(一般)舆情。涉及少量负面信息、较轻师德失范行为,在本地或校内范围传播,引发社会一定关注,对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一定影响。

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由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指挥,全体专项工作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小组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全力控制舆情发展,降低负面影响。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和指导。

2.二级响应。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组织相关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和指导。

3.三级响应。由涉事教师所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置,舆情监测组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第五章 处置流程


十一 信息报告

舆情监测组发现涉师舆情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舆情发生的时间、平台、主要内容、传播情况、初步分析等。涉事教师所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发现涉师舆情信息后,也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核实和处置工作。

十二 及时回应

新闻发布组根据舆情性质和发展态势,及时拟定回应口径,经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于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引发猜测和误解。

十三 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组迅速对舆情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全面收集证据材料。调查过程要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十四 依法处置

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同时,要做好涉事教师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正确对待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十五 舆论引导

新闻发布组和舆情处置组要组织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发布正面信息等方式,引导公众理性看待舆情事件,消除负面舆论影响。同时,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七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组要对受舆情事件影响的师生进行安抚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压力,消除不良情绪,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六章 后期处置

十八 总结评估

舆情事件处置结束后,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舆情事件的基本情况、处置过程、处置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领导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舆情防范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十九 责任追究

对在舆情防范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舆情事件扩大升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涉事教师的处理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二十 整改完善

针对舆情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认真进行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舆情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二十一 队伍保障

加强舆情防范处置工作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十二 技术保障

加大对舆情监测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完善舆情监测系统,提高舆情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保障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十三 经费保障

将舆情防范处置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舆情监测设备购置、人员培训、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章 附则

二十四 本预案由学校涉师舆情防范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苏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