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年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 2026年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 1)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认定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粤工程职院发〔2024〕25 号)(附件 2)精神,学校拟开展 2026 年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和认定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6 年全省各级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机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9 月 1 0 日,2026 年 9 月 30 前完成认定工作。

二、认定标准条件

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认定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粤工程职院发〔2024〕25 号)。

三、 申报认定程序

(一) 个人申报。“双师型 ”教师认定由教师个人申报,申报人在“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系统 ”(网址:http://dpta.gpnu.edu.cn) 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提交有关证明支撑材料。教师可自主选择申报等级,但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级别。申报人根据申报等级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认定审核表》(高、中、初级),并将相关佐证材料编制成册且编制页码,将对应佐证材料的页码填入审核表中以便审核。

(二) 申报人所在部门汇总审核。 申报人所在部门在汇总申报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学校认定。

(三) 学校审核。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教师申报材料信息,审核完成后提交相应认定机构。

(四) 机构认定。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认定中心组织专家评议委员会,对学校审核通过的中、初级“双师型 ”教师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评议;高级“双师型 ”教师申请人材料由省级“双师型 ”教师认定中心审查评议,评议合格的,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认定结果报省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通过后发放电子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严肃纪律。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推荐及审核工作,对照基本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严把时间。各二级学院(部)应在 9 月 1 日下午 16:00 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材料及申报认定专家材料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部汇总,提交材料包括:《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双师型 ”教师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 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认定审核表》(高、中、初级)(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科技部、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在 9 月 4 日前完成纸质材料审核,并在 9 月 7 日将审核后的材料反馈至申报人所在部门(其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年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出具、教学评价结果由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统一出具,课程思政案例、企业实践锻炼手册等材料相关职能部门盖章可提交材料后统一盖章),各部门将盖章后的材料反馈至申报人, 申报人在 9 月 9 日前在系统上完成材料上传。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 年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认定管理办法

2-2.各级“双师型 ”教师认定条件一览表

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双师型 ”教师认定推荐汇总表

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认定审核表(高、 中、初级)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苏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