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全体教职工: 根据税法规定,2021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具体办理期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按照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错峰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安排...[详细]